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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暴女方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怎么认定,有哪些表现形式?

2021年5月14日  黔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qjqlh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男方家暴女方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是非常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生活中也有看到男方家暴女方的行为,但是对于受害方却常常保持沉默,不敢反抗或是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男方家暴女方怎么处理呢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应注意的问题对于家庭暴力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由的带您了解;男方家暴女方怎么处理;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1、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


  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者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在实践中持有这种观点的法官还不在少数。至于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再次本人不好评论,但至少在这样的观点下,造成了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


  2、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这种原因造成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形最为普遍,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了解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


  3、当事人的软弱造成难以获得赔偿


  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的保护,结果造成了侵害人不断的升级,一旦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了。


  4、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当有些受害人实在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不得不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来了能够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此次事件不做认真的处理。受害人只能哀叹一声,等待着更为残酷的暴力。


  二、对于家庭暴力法律的规定


  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第43条和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三、家暴提起诉讼的条件


  1、以遭遇家暴起诉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时,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男方家暴女方怎么处理的有关内容,对于家暴中受害的一方,只有女方自己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因此女方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忍受家暴,不然男方会变本加厉。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家庭暴力怎么认定,有哪些表现形式?

  有一男子结婚7年来,工资全被妻子拿走了,只挣钱不准花钱,最后该男子无法继续忍受,只能通过律师要求离婚,有律师专家认为,该妻子行为已涉嫌家庭暴力。那么家暴有哪些表现形式怎么认定是否是家暴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家暴有哪些表现形式


  1、身体暴力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家暴形式,同时也是最严重的一种。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施加攻击的行为,如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还有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等行为。


  2、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通过辱骂、贬低、恐吓、诽谤等方式,直接影响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绝沟通、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3、性暴力


  性暴力是指在对方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力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4、经济暴力


  经济暴力是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经济控制是指通过对家庭中的金钱财物、时间、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对方的行动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对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赖,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5、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可以看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经济控制也是家庭暴力其中一种表现,


  二、家暴如何认定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应从主观过错、伤害行为、伤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施暴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施暴方实施暴力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情形应予以排除。


  2、具有伤害行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一般有三种,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的伤害行为指的是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了侵犯其人身、精神或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作为。


  3、伤害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从两方面判断:


  在程度上达到轻微伤;


  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比如一年以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由于轻微伤是刑事领域法医学鉴定上的一个概念,这就要求受害方在受到家庭暴力伤害后积极保留证据,如报警、验伤等,以便证明对方的伤害已经达到家庭暴力的程度。


  家庭暴力逐渐成为许多离婚案件的诱因,随着夫妻关系的冷淡,越来越多的人出现了冷暴力、精神暴力等家庭暴力的行为,不仅仅是男性对女性实施,有些女性也会对男性实施家庭暴力,法律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并无明确的规定,男性受到家庭暴力也可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