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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计划生育法 最新产假规定

2020年7月7日  黔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qjqlh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最新计划生育法

  核心内容:婚姻法栏目在本文主要为你介绍了2013年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章导航: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 法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最新产假规定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从各地的新计生条例来看,都明确了产假的天数,其中,产假最长的是福建为180天。那么其他各地的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各地最新产假规定。


  北京最新产假规定


  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上海最新产假规定


  上海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广东最新产假规定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安徽最新产假规定


  安徽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