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本文由的为您介绍关于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知道的十点小知识。详情请看以下内容介绍。
一、受理部门:
县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 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
和。
四、登记条件: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