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柏林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单身男士能收养孩子吗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孩子: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除了以上条件,还需要注意的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同意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由此可知,单身男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养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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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养需要准备的材料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三、非法收养怎样补办收养手续
未经人口计生局批准,非法收养子女,需给养子报户,需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街道计生办公章;
2、婚后未生育过子女者,需提交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3、持男女双方的证明及不能生育的证明由计生局局长签字后到办公室办理收养子的报户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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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条件和收养程序是怎样的
1、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没有子女。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继子女和收养子女。
具备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指收养人不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能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包括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未患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这类疾病主要是指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等。
年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在内,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的,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收养孩子的基本程序
收养登记机关
《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收养应当提供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收养人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法》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上述文章回答了;收养条件和收养程序是怎样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您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