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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补偿 怎么认定是非法同居

2021年5月12日  黔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qjqlh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补偿女方要求补偿是有条件的,如同居造成女方生育受伤害,男方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又有哪些呢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补偿


  如果同居期间,女方生育受损害,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予以赔偿。


  生育行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尽管现代医疗技术已经很发达,但生育行为对女方仍存在一定人身损害风险。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中,丈夫或妻子因本人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受害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害方同意将其获得赔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是当事人的自由,法律并不禁止和限制。


  在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婚姻法意义上的;配偶权;、;生育权;,但是,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人民法院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情形下,从公平的角度和保护妇女的权益出发,判令男方对女方因生育造成的人身损害给予适当补偿和经济帮助是符合情理的。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1、自行解除


  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


  2、诉讼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归人民法院管辖。但该条还有例外规定,即若这种同居关系属于第3条、条32条、第40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怎么认定是非法同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越来越放得开,不会居于以前旧思想的束缚,敢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因而会有许多男女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出现,我国对于非法同居也是有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怎么认定是非法同居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认定是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同居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1994年1月1日王男与周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的成立要件。2006年4月1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就按照事实婚姻对待,适用离婚的法律规定。


  2、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如,夏男和侯女于1994年2月2日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也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2006年4月1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首先告诉他们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后才能按照离婚来处理,如果不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尽起诉要求关系,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毛男和刘女于1990年10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到1994年2月1日,毛女还不到结婚年龄,只是到了1994年2月2日才到结婚年龄。2006年4月1日,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首先告诉他们补办婚姻登记,如果不补办,就是同居关系。


  二、非法同居有哪些类型


  介绍完什么是非法同居之后,再来看看非法同居有哪些类型,或者说非法同居包括哪些情形。根据我国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 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 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 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三、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以上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怎么认定是非法同居的内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