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
2、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3、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4、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5、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6、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一、准生证在哪里办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
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涉及到的部门包括: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
准生证由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发。一般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领取。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持双方的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去领取。
农村准生证在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城镇在街道社区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该在婚后常住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第三方居住的,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到男方户籍坐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一方为非农村户口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
二、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三、准生证什么时候办
准生证具体什么时候办,这是每一个准爸准妈需要了解的必备知识,关于准生证的办理时间,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建议在怀孕3个月左右去办理准生证,这是因为孕早期的流产率较高,过早办理准生证反而不利于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宝宝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如果已经怀孕却没有结婚,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
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准生证在哪里办的法律知识。综上,准生证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计生办办理,建议在怀孕3个月左右去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