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一、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第一、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分配。
第二、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继承分配。
第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一般按等分原则进行分配。
二、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一、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
姐妹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且不仅亲兄弟姐妹之间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但是由于兄弟姐妹之间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因此继承的发生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二、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对遗产处置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之后再到房管局进行继承过户手续。现在部分的房管部门还可以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书,只需所有的继承人带齐资料,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资料。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处分其遗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所有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来确定房产如何处置。再根据法院的判决,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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