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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出生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房屋继承公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0年8月23日  黔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qjqlh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柏林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人工授精出生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

只要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均应视为婚生子女;即使女方怀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也属于婚生子女,能够享受婚生子女的相应权利。



  秦淮法院入选的是一起涉及人工授精子女的继承权纠纷案。原告江丽1998年与丈夫郭阳登记结婚,后丈夫在秦淮区买下一套45平米的房产,价值约20万元。由于婚后夫妻俩一直没有孩子,2004年两人到医院进行了人工授精。没过多久,丈夫查出癌症住院,此时妻子已经怀孕,郭阳说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但江丽不肯。5月,郭阳在医院立下遗嘱,称;孩子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不要这个孩子;,并将房产赠予父母。立下遗嘱3天后,郭阳就去世了。当年10月,江丽生下儿子洋洋,因没有固定工作,江丽靠打零工赚钱,丈夫去世后不久,江丽带着儿子将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


  据主审法官介绍,该案有两大争议:洋洋作为人工授精后出生的孩子,能否作为婚生子女并享受相关权益;郭阳遗嘱中并未给洋洋留下财产,这是否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秦淮法院认为,虽然洋洋与郭阳并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但此前妻子进行人工授精时,郭阳明确签字表示同意,可以认为郭阳具有生育孩子的意愿。后来郭阳虽然在遗嘱中否认亲子关系,但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无效。法院认定,只要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均应视为婚生子女;即使女方怀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也属于婚生子女,能够享受婚生子女的相应权利。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法院认为郭阳的遗嘱中未给胎儿留下遗产,违反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嘱无效,最终判决江丽支付给公婆相应的遗产份额后,房屋归江丽所有。







房屋继承公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经济贸易发达,房屋买卖继承事件屡见不鲜,当子女或是配偶继承房产时,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据,那么关于房屋继承公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具体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公证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要求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的步骤: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房产管理局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契税完税证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