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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需要办理的申请手续

2020年11月4日  黔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qjqlh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柏林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有些家庭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没有小孩,有的人就会有领养的想法,但是领养是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领养孩子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领养孩子到哪里登记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一、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领养孩子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为了使领养小孩的过程能够顺利的进行,在办理领养手续之前应该事先把所需的材料准备好,以下是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

  领养人的申请书

  领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领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领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后,就可以递交给领养登记机关了。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领养孩子到哪里登记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 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的民政部门或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的民政部门办理。

  以上就是为你准备的;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的全部内容,提醒大家,达到领养条件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收养需要办理的申请手续

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自身的一些问题没有办法生育孩子,因此想要收养小孩,但对于如何申请收养小孩的一些问题并不是十分了解,下面是关于收养需要办理的申请手续的资料,希望可以给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四、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的民政部门或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的民政部门办理。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