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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房子的继承人到底是谁

2020年10月31日  黔江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qjqlh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现代社会,父母去世是会给子女遗留下一笔财产的,不过很多家庭的子女都会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甚至闹到法院,由法院来审理分割遗产,那么你知道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现在,就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一、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继承权放弃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翻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内容。综上,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房子的继承人到底是谁

  在谈房色变的年代,房产成为百姓最重要的财产。现实生活中,因房产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在继承案件中尤为如此。如何处理遗产才能避免亲情对决  老张是某高校的教授,膝下有一子两女。尽管儿女们已各自成家...



  在谈房;色变;的年代,房产成为百姓最重要的财产。现实生活中,因房产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在继承案件中尤为如此。如何处理遗产才能避免亲情对决


  老张是某高校的教授,膝下有一子两女。尽管儿女们已各自成家,但仍然经常团聚,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子女的团结和睦,是老张最欣慰的事情。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老张所在高校进行住房改革。老张和同在高校工作的老伴分得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仅需要交纳3万元房款。因为手头紧张,老张召集子女们进行商议。两个女儿明确表示,自己不出钱,也不要老张的房子。儿子张超和妻子商议后,凑足2万元,和父母一起将房子买了下来。房本到手后,老张夫妇将房本放在儿子手里。


  20年过去了,老张年纪大了,老伴也去世了。老伴去世前,她将子女们叫到面前,将积攒的首饰留给两个女儿,将房子留给儿子,要给孙子做婚房。妻子的去世,给老张打击很大。他日渐消沉,搬到儿子家一起生活,一住就是5年。


  2013年底,老张身体越来越差,连下床都需要搀扶。春节时,两个女儿也赶来张超家和老人一起过年。吃饭时大女儿问起老张房子的事,老张房子在北京四环内,又属于学区房,随着房产价值的攀升,老张的房子价值也水涨船高,总价近400万元。老张告诉两个女儿,房子要留给儿子张超,以后给孙子做婚房,张超心里更踏实了。毕竟,按照传统,长子长孙,房子不给他给谁


  2014年5月,老张去世了,除了留给家人无尽的思念,更留给张超无尽的烦恼。处理老张后事后,张超兄妹三人坐下来商议父亲遗产的分割。父亲只有20多万元的存款,张超很大气地说,存款他一分不要,全给两个妹妹平分。张超觉得,自己和妹妹是一家人,争遗产的大戏绝不会在他家上演。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个妹妹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四环边的老房子。两个妹妹主张将房产卖掉,三人平分。这下子张超不愿意了:一来,房子是他出钱买的,当时说好谁买就是谁的;二来,父母在世时都说过房子给他,是儿子的婚房。三人最后不欢而散。


  张超真后悔没有让老人留下只言片语。其实他也知道,让老人立下遗嘱会少很多麻烦,但是,让行将就木的老父亲写遗嘱,真开不了口。在朋友介绍下,张超向律师咨询。律师客观分析在没有证据情况下,很难证明房产由张超一人继承。为了不破坏兄妹之间的感情,律师建议其能对两个妹妹进行合理补偿,由家中德高望重者主持协商解决争议。


  过了老人的五七,兄妹三人重新又坐在一起,此外,张超还将姑姑请来了。在姑姑的主持下,家庭会议温馨又顺利。兄妹三人认为,既然老人已经去世,留下他们还是一奶同胞的兄妹,不能让老人将这份亲情也带走。最后,张超给两个妹妹每人40万元作为补偿,两个妹妹放弃了房屋的继承权。


  一场即将爆发的遗产之争,顺利被亲情融化。


  律师提醒:有些老人在年老时比较忌讳谈及遗嘱,而子女也担心引起老人不必要的反感和猜测,对遗嘱更是闭口不言。因此,在老人去世后,其真实意思表示往往难以被忠实执行,本案就是如此。尽管老张房产由张超出资,但是房子也不能当然认定为张超个人财产。在进行法定遗产分割时,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另外,张超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老人将房产由其一人继承,因此其和两个妹妹是法定继承人。律师建议为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公民应该立下遗嘱,以使得公民个人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志被处分。同时,也建议继承人也能够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不要伤害无价的亲情。